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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值税这10个常识,会计不知道,不是一个合格的会计

发布时间: 2024-01-15 16:57:08
增值税这10个常识,会计不知道,不是一个合格的会计

今天给大家汇总了增值税10个基本常识,一起来学习一下~

1、小额贷款公司取得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,需要缴纳增值税吗?

增值税这10个常识,会计不知道,不是一个合格的会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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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的规定: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,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(金融办、局等)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,免征增值税;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,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(金融办、局等)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按90%计入收入总额。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,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(含本数)以下的贷款。

2、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冲红,当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,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可以申请退还吗?

按照现行政策规定,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,应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。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(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,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)的,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,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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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,从什么时候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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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,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,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;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;原来按月纳税,转登记后改为按季纳税的,转登记日的当月,仍应该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,从转登日的次月起,改为简易计税,按季缴纳申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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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,还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吗?

根据《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》第八条规定: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,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,应当按照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》(税务总局令第43号)的有关规定,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。

5、纳税人混合销售,怎么缴纳增值税?

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,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,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;未分别核算的,从高适用税率。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,为混合销售。从事货物的生产、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,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;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,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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